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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成功通过辽宁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首批预审服务申请主体备案
 

经科研处主动与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联系,我校自愿申报、辽宁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初审、国家知识产权局复核后,成功通过辽宁省首批预审服务申请主体备案。

备案通过后,在新材料和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领域的专利申请授权审查时间,发明专利由原来的24-30个月缩短到3-6个月,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授权审查时间也相应缩短,极大的满足我校教师尽快获得专利保护的需求,尽早地获取到专利授权,从而加速推动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撰稿人:史美静 校对人:赵瑜 审稿人:张庆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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