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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与阜新新邱经济开发区签订合作协议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以及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要求,8月10日,科研处处长张庆民、继续教育学院院长仲崇民赴阜新新邱经济开发区,就继续教育、技术研发、成果转化等方面与新邱区委常委、开发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刘占文等进行深入交流,并签订合作协议。

  双方一致同意成立校地合作工作协调办公室,指定负责人共同负责合作的具体事宜,进行经常性的信息交流,部署合作工作,研究解决执行中的重大问题。未来,双方将发挥各自优势,围绕煤化工、精细化工、化工新材料等产业领域,助企纾困,解决企业技术研发、成果转化、继续教育需求,助推阜新新邱经济开发区高质量发展。(撰稿人:白罡 校对人:邓子龙 审稿人:仲崇民/白罡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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