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机构设置|科技政策|科研简报|绩效考核|基金专栏|科研平台|资料查询|科技成果|办事指南|下载中心|学校首页
首页内容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首页内容>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做好2025年高等学校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发科研助理岗位招录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规函〔2025〕124号)以及《关于做好2025年高等学校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辽教通〔2025〕208号)文件精神,现将2025年高校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科研助理工作

  科研助理是指从事各类科研项目辅助研究、实验技术、技术经理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学术助理、财务助理以及博士后研究等工作的人员。

  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既是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稳就业”决策部署的有效手段,也是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构建与国家科技计划实施相匹配的专业科技支撑队伍的重要举措。

  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构要积极吸纳2025届毕业生从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大幅扩大科研助理岗位,切实推进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2025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要求省科技厅获批的省重点实验室、省技术创新中心等各类省级以上创新基地平台招录,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辽宁省创新联合体科技重大专项、“揭榜挂帅”科技计划、种质创新藏粮于技专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前沿研究计划、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计划等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招录。

  各级科技计划项目结余资金等用于科研助理岗位经费支出,为科研助理岗位提供长期稳定支持。

  鼓励高校吸收外校毕业生应聘科研助理岗位,省教育厅将把跨校招录人数和比例作为相关考评参考依据。

  二、上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科研助理岗位招录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纸质版一式4份及电子版;

  6月—8月,每周二中午前:相关负责人上报附件1、2;

  6月—8月,每月25日中午前:相关负责人上报附件3;

  12月15日前:学校形成进展情况报告,上报省教育厅。

  三、联系

  李爽,56860749


科研处

2025年6月20日

附件【附件1: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科研助理岗位招录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2:辽宁石油化工大学2025年落实进展情况统计表.xlsx已下载
附件【附件3:辽宁石油化工大学2025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招录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表.xlsx已下载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科研处

 

地址: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丹东路西段一号 邮编:113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