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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5年度抚顺市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科普实践课题、思政专项课题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2025年度抚顺市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科普实践课题、思政专项课题申报工作将同步启动,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聚焦抚顺全面振兴新突破过程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整合资源力量,提出具有针对性、时效性、可操作性的意见和建议,为全面振兴新突破决胜之年决胜之战贡献社科力量。

  二、立项原则

  按照面向全市、竞争择优、不重复立项原则组织开展立项工作。申报者可参考选题指南中所列选题题目的领域、方向和范围,结合本人或课题组已有研究基础和方向,选题或自拟题目进行申报,自拟题目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

  三、申报办法

  课题立项申报工作采取个人申请、单位科研管理部门集体申报的方式进行。

  1.申报时间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到2025年3月21下班前,逾期不子受理。

  2.需提交材料

  纸质材料:《2025年度抚顺市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表》《2025年度抚顺市社会科学科普实践课题申报表》《2025年度抚顺市社会科学思政专项课题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一式三份。

  电子材料:需提供《申报表》《汇总表》。

  以上材料要求电子版与纸质版内容完全一致。

  3.有关要求

  各申请人报送申报材料时,要将《申报表》以“2025年度规划课题/科普实践课题/思政专项课题”命名。电子文档发送至指定邮箱。

  四、申报纪律要求

  1.申报课题要按照《申报表》要求如实填写材料,保证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没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

  2.申请人要严格遵守课题管理规定。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评资格,3年内不得申报本课题,如获立项,一律撤项,并通报所在单位。

  3.获准立项后,课题负责人在课题研究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五、立项审批

  1.课题批准立项后,市社科联以书面形式通知课题申请人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

  2.完成时间及管理。抚顺市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思政专项课题完成时间为从课题立项批准之日起至2025年10月10日止;抚顺市社会科学科普实践课题完成时间为从课题立项批准之日起至2025年12月底。对应用性、实践性较强的课题,鼓励研究者尽早形成阶段性成果,与市社科联联系后及时报送资政建议稿,市社科联将在《社科决策》择优刊发。

  联系人:沈新瑞

  联系电话:56863837

  电子邮箱:49328410@qq.com


科研处

2025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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