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2021、2022年度科研项目结题的通知》要求,经个人申请,科研处审核,学校组织相关学科校内、外专家对申请结题的2019--2022年度基本科研项目共计57项进行了函评,经专家评审,全部通过结题验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12月28日-12月30日。在此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的真实性持有异议的,须实名以书面形式向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科研处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超出期限的举报,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金山、沈新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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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科研处
2024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