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切实做好我校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工作,深挖潜力,重点提高基金申请书质量和申报数量,尽早启动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落实主体责任。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尽早启动申报动员与组织工作,要将此项工作作为学院科研工作的重中之重,学院院长作为第一责任人,科研院长作为具体负责人。
2.加强组织领导。各学院要引导和鼓励具有申报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进行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人,重点培育和关注专家评审反馈意见相对较好的项目。
3.发挥团队作用。团队带头人要负起责任,不断开展团队内部交流指导,帮助青年教师把好关,充分发挥其对青年教师的传帮带作用,提高申请书撰写质量。
4.坚持“四个面向”。申请教师要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找准科学问题,注意结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各科学部优先发展领域及主要研究方向和科学基金改革举措及注意事项等内容,凝练特色、突出创新、规范撰写,提高撰写质量。
二、时间安排及要求
1.2024年10月:召开申报动员会
(1)启动2025年申报工作,制定学校申报工作时间表。
(2)各学院梳理本学院教师基本情况,召开本学院全体教师申报动员会,落实申报人员、数量及申报选题,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邀请相关专家进行选题指导。
(3)各学院要制定本学院2025年度基金申报工作详细计划,包括启动申报动员工作的具体安排,申报流程的时间节点以及聘请校内、外专家评审等。10月20日前,上报申报工作详细计划。
2.2024年10—11月中旬:申请人完成申请书初稿
申请人要确定选题、完成初稿。10月31日前,各学院上报申报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选题汇总表(附件1)。
3.2024年11月:各学院开展论证,至少完成一次修改稿
各学院应根据申报情况,邀请校内专家(国家自然基金获得者或参加过自然基金评审)开展课题申报论证会,申请人根据论证及专家意见修改申请书,至少完成一次修改稿。11月20日前,各学院上报论证会相关材料。
4.2024年11月—12月:各学院邀请校外知名学科专家指导、评审,至少完成二次修改稿
各学院邀请校外基金会评专家对基金申请书进行指导、评审,提出修改意见,申请人根据指导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至少完成二次修改稿。12月20日前,各学院上报校外专家指导情况材料。
5.2025年1—2月:学校邀请校外基金会评专家指导、评审,至少完成三次修改稿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发布2025年项目指南后,学校将于1月中、下旬举办基金申报培训会,同时学校根据学院上报的校外专家名单邀请相关学科校外基金会评专家对申请书进行评审指导并反馈评审意见,申请人根据评审意见对申请书进行深入修改完善,至少完成三次修改稿。1月15日前,各学院上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评审专家信息表》(附件2)。
6.2025年1—2月:申请人进一步凝练申请书,撰写2025版申请书
申请人需进一步凝练申请书,注意排版格式、语句表达等仔细推敲,反复修改,力求申请书尽善尽美、精益求精。
7.2025年2—3月:学校形式审查,上报基金委
3月1日,学校举办申请书形式审查及项目资金管理培训会;2—10日,申请人系统提交申请书,科研处进行形式审查;11—14日,申请人系统提交申请书,上报本人签字的纸质自查表;3月15—17日,学校汇总上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
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时间安排
时间 | 内容 | 相关人员 | 提交材料 |
2024年10月 | 召开申报动员会 | 科研处、学院领导 | 10月20日,上报2025年度基金申报工作详细计划 |
2024年10—11月中旬 | 选题论证,撰写申请书初稿 | 申请教师 | 10月31日,上报选题汇总表 |
2024年11月 | 校内专家论证与指导,至少完成一次修改稿 | 学院领导、校内专家、申请教师 | 11月20日,上报论证会材料 |
2024年11月—12月 | 学院邀请校外专家指导,至少完成二次修改稿 | 学院领导、校外专家、申请教师 | 12月20日,上报校外专家指导情况材料 |
2025年1—2月 | 学校邀请校外基金会评专家指导,至少完成三次修改稿 | 科研处、校外专家、申请教师 | 1月15日,上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评审专家信息表》 |
2025年1—2月 | 在线撰写、完善2025版申请书,完成一次形式审查 | 科研处、申请教师 | 3月2-10日,系统提交2025版申请书 |
2025年3月 11—14日 | 对形式审查结果进行整改,完成二次形式审查 | 科研处、申请教师 | 系统提交修改后申请书,上报本人签字的纸质自查表 |
2025年3月 15—17日 | 打印全校申报基金清单、制作公文、盖章、报送材料 | 科研处 | 申请书终稿上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 |
三、有关说明
1.各学院按时提供本学院召开基金申报论证会的相关证明材料;
2.各学院、申请教师负责形式审查自查工作,并列明形式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3.科研处负责申请书形式审查终审、在线审核、公文制作、清单打印、纸质材料盖章、报送等工作;
4.申请书暂用2024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待基金委发布正式申报通知后启用2025版申请书;
5.待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东北地区网点会召开后,科研处汇总、整理会议材料并会同计划财务处召开我校2025年度新版申请书填写培训与交流会,会议时间另行通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金山、海军
联系电话:56863837、56860736
科研处
2024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