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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关于开展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专家库成员信息核查及推荐工作的函》的有关要求,为做好我省“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专家库”成员信息核查及推荐工作,提高我省参与全国艺术科研项目评审和鉴定的专家数量和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充推荐
(一)推荐单位范围
1.有关高校;
2.省、市级文化艺术研究机构;
3.具有民族、地域特色的研究机构;
4.有关政府部门。
(二)推荐专家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具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
2.研究领域属于艺术学方向,具体为:艺术基础理论、戏曲与曲艺、戏剧与影视、音乐、舞蹈、美术与书法、艺术设计、文化艺术综合。
3.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5岁(1959年4月后出生):少数优秀青年专家(年龄不超过40岁,1974年4月后出生)可放宽到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政府部门人员行政职务为正处级及以上。
4.科研能力强,学术造诣深,实际从事研究工作,一般应主持完成过省、部级(含)以上科研项目,有一定学术影响力和广泛的学术视野。
5.学风严谨、爱岗敬业、勇于开拓、善于创新,无不良诚信及社会信用记录。
(三)推荐数量
我校限报2人,省文化和旅游厅将择优向文化和旅游部推荐报送。
二、截止时间:4月25日下班前,逾期不予受理。
三、上报材料:附件1、2、3电子版发到指定邮箱。
联系人:沈新瑞
联系电话:56863837
电子邮箱:49328410@qq.com
科研处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