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20、2021年度辽宁省高等学校基本科研项目和2020年创新团队、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结题的通知》(辽教通〔2023〕511号),经个人申请,科研处审核,学校组织相关学科校内、外专家对申请结题的2017、2019、2020、2021年度基本科研项目和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入选项目67项进行了评审,全部通过结题验收;对申请提前结题的2022年度基本科研项目8项进行了评审,择优评选2项通过结题验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1月15日-19日17点之前。在此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的真实性持有异议的,须实名以书面形式向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科研处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超出期限的举报,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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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科研处
2024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