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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撤稿论文自查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关于开展撤稿论文自查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即日起在我校开展撤稿论文自查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全面开展撤稿论文自查

请全校科研人员全面检索中英文科技文献数据库,对2021年1月1日以来本单位、本人署名的科技论文被撤稿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如实填报《撤稿论文自查情况汇总表》(附件1)。

学校将根据撤稿论文自查情况,对自查出的撤稿论文开展调查核实,有关事项另行通知具体责任单位。

二、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各单位要以本次自查工作为契机,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制度规范,加强内控管理,建立健全科研过程可追溯、科研成果检查和报告、教育宣传等制度,对科研成果严格审核把关,严惩科研失信行为。常态化开展涉及本单位科研人员的论文撤稿监测、实验原始数据核查、科研诚信审核工作,结合中科院发布的《国际期刊预警名单》,提醒科研人员慎重投稿,规范论文的中英文署名管理,加强科研诚信教育,鼓励发表高质量论文。对在本次调查中发现学术不端行为的科研人员,将按照《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要求,予以从重处理。

三、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于2024年1月12日前完成撤稿论文自查工作,将《撤稿论文自查情况汇总表》经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加盖公章报送至行政楼315室。如无相关情况,也须填写“无”之后签字盖章提交。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办公自动化或微信。

联系人:史美静 电话:024-56860770


附件1:撤稿论文自查情况汇总表


科研处

2024年1月9日

附件【附件1撤稿论文自查情况汇总表.xls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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