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机构设置|科技政策|科研简报|绩效考核|基金专栏|科研平台|资料查询|科技成果|办事指南|下载中心|学校首页
首页内容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首页内容>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申报2023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
 

各学院

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组织2023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建设工作通知》,请各单位围绕申报领域,按照《辽宁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进行申报。

有关要求:

1.我校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已批复为省级工程实验室的,无需重复申报。

2.请于1027日前,将项目申报报告及证明材料附件23电子版反馈科研处史老师审核通过推荐的项目,需将申报报告及证明材料(纸质版一式7份)、附件23(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行政楼315室。

联系人:史美静

   话:024-56860770



科研处

  20231024

附件【附件.zip已下载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科研处

 

地址: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丹东路西段一号 邮编:113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