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高校基本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经本人申请、科研处审核、学校组织相关学科校外专家和校学术委员会专家两轮匿名评审,择优产生2023年度辽宁省教育厅高校基本科研项目拟立项项目,具体名单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8月18日—24日17点。在此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的真实性持有异议的,须实名以书面形式向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科研处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超出期限的举报,不予受理。
联系单位: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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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金山、沈新瑞
联系电话:024-56863837
附件:2023年度辽宁省教育厅高校基本科研项目拟立项名单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科研处
2023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