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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3年辽宁省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补充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为了贯彻落实《德国巴登-符腾堡州与中国辽宁省第 26 次混委会纪要》和省相关外事部门要求,深入推动辽宁与欧美等重点国家技术合作,省科技厅决定进行2023年度辽宁省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补充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通过“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http://218.60.151.64)进行申报,登录后进入计划项目管理系统“项目申报”模块,点击“新增项目”菜单,选择相应的计划类别进行申报。省科技厅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二、申报时间

网上填报受理时间为2023年7月19日9:00至2023年7月23日16:00,项目申报单位须在此期间内完成申报材料填报并提交初审单位审核。

三、支持方向

  (一)与德国巴登-符腾堡州技术合作。重点支持与德国巴符州海德堡大学、卡尔斯鲁厄理工大学、康斯坦茨大学、斯图加特大学,及弗劳恩霍夫研究所和马普研究所驻巴符州分支机构等大学、科研院所、企业开展联合研发、技术合作和人员培养等活动。

  (二)与重点国家技术合作。重点支持企业与美国企业、大学、科研院所在生物医药、电动汽车领域开展联合研发、技术合作和人员培养等活动;重点支持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与日本在氢能汽车领域开展联合研发、技术合作和人员培养等活动。

  四、有关要求

  项目申报单位、负责人等相关具体要求详见《关于开展2023年辽宁省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和《辽宁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五、联系方式

王金山 15941323301

  

科研处

  2023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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