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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沈阳工程学院第一届“双碳”科技创新与青年人才发展论坛学术成果征集通知
 

各相关学院: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推进我省实现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健全我省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加快节能降碳先进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促进高校“双碳”科技人才培养,沈阳工程学院“绿色低碳经济与青年人才创新发展研究基地”学术活动基地将承办第一届“双碳”科技创新与青年人才发展论坛。本次论坛的主题是“‘十四五’时期辽宁绿色低碳经济发展研究”。现根据《关于举办2023年辽宁省社会科学学术年会的通知》相关要求,开展学术成果征集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主题

本次学术成果征集主题围绕“‘十四五’时期辽宁绿色低碳经济发展研究”展开。选题方向包括但不限于绿色低碳领域生产要素配置创新研究、“双碳”目标与经济结构调整研究、“双碳”青年人才培育等内容。

二、征集对象

省内哲学社会科学理论工作者和实际工作者。

三、征集范围

成果时间界定:2022年6月—2023年6月期间公开或未公开

发表的学术论文或研究报告。

四、征集时间

2023年6月12日——2023年7月2日

五、征集要求

1、作者个人提交的材料

(1)经作者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并盖章的《2023年辽宁省社会科学学术活动年会成果申报表》纸质材料1份(实名1份),电子文本2份(实名、匿名各1份,不需盖章)。

(2)研究成果,纸质实名材料1份,电子文本2份(实名、匿名各1份),参照《2023 年辽宁省社会科学学术年会成果排版打印格式》。

(3)中国知网筛查报告,个人提交筛查报告纸质材料1份,个人要签名,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负责审核并盖章。 重复率不超过25%。

(4)佐证材料,纸质材料 1 份(实名 1 份),电子文本 2 份(实名、匿名各1份)。申报成果如有市级以上奖励的,或地市级领导同志批示采用进入决策的,或被公开述评、转载或引用的,需附佐证材料。经各有关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属实后,纸质材料以复印件形式、电子文本以扫描或拍照的形式提交。匿名处理要求不体现作者及其合作者、作者单位名称等相关信息。

2、成果评审

本次征文由基地整理汇总,申报省社科联评审,获奖者由省社科联颁发证书。征文经作者同意可推荐《沈阳工程学院学报(哲学社科版)》优先发表。

3、成果要求

(1)提交成果要符合学术规范,论文字数不超过8000字,研究报告不超过20000字。

(2)论文合作者不超过 3 人,研究报告不超过 9 人。

(3)一律使用 A4纸印制,每份单独于左侧装订,切忌将不同材料装订在一起。

(4)每人限报1项成果,1项成果只可向1个申报点申报。

4、成果报送

(1)纸质材料请注明“2023年‘双碳’科技创新与青年人才发展论坛征文”字样,并于2023年7月2日前提交到沈阳工程学院经济管理与法学院(D座410室)。邮寄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昌路18号 经济管理与法学院 郑萍(收),联系电话:13889899407。

(2)电子材料请按“征文+报送单位+作者”方式命名,并于2023年7月2日前发送至:xianzi1911@sina.com 。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沈阳工程学院经济管理与法学院 郑萍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昌路18号

联系方式:13889899407(微信同步)

EMAIL: xianzi1911@sina.com

科研处

2023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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