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辽宁省科研诚信和“三评”改革绩效评估工作的通知》《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纵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落实二级学院对科研项目的过程管理、监督与服务,规范使用科研经费,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现开展科研项目履约和科研经费使用情况检查,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0年以来各级各类纵、横向科研项目。
二、检查内容
主要包括科研项目是否认真履行项目合同及要求、任务书中的各项条款、科研经费使用的规范性。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科研项目履约和科研经费使用情况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全面深入开展检查工作。
2.各项目负责人作为科研项目履约和科研经费使用的责任人,要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严肃性,严格对照检查表做好检查工作,确保科研项目履约真实、科研经费使用合理合规合法。
3.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学校限期整改,若不整改的,学校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四、材料提交要求
各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科研项目履约和科研经费使用情况检查表》(附件1)提交至所在学院,学院开展项目履约和科研经费使用情况检查,学院统一提交附件1和2,电子版和纸质版1份。
五、上报时间及联系人
6月20日下班前
纵向项目理工类:王金山 024-56863837
纵向项目人文类:沈新瑞 024-56863837
横向项目:李爽 024-56860749
科研处
2023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