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机构设置|科技政策|科研简报|绩效考核|基金专栏|科研平台|资料查询|科技成果|办事指南|下载中心|学校首页
首页内容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首页内容>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开展科研项目履约和科研经费使用情况检查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辽宁省科研诚信和“三评”改革绩效评估工作的通知》《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纵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落实二级学院对科研项目的过程管理、监督与服务,规范使用科研经费,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现开展科研项目履约和科研经费使用情况检查,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0年以来各级各类纵、横向科研项目。

二、检查内容

主要包括科研项目是否认真履行项目合同及要求、任务书中的各项条款、科研经费使用的规范性。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科研项目履约和科研经费使用情况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全面深入开展检查工作。

2.各项目负责人作为科研项目履约和科研经费使用的责任人,要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严肃性,严格对照检查表做好检查工作,确保科研项目履约真实、科研经费使用合理合规合法。

3.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学校限期整改,若不整改的,学校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四、材料提交要求

各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科研项目履约和科研经费使用情况检查表》(附件1)提交至所在学院,学院开展项目履约和科研经费使用情况检查,学院统一提交附件1和2,电子版和纸质版1份。

五、上报时间及联系人

6月20日下班前

纵向项目理工类:王金山 024-56863837

纵向项目人文类:沈新瑞 024-56863837

横向项目:李爽 024-56860749

科研处

2023年6月15日

附件【附件1:科研项目履约和科研经费使用情况检查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2:科研项目履约和科研经费使用情况检查报告.docx已下载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科研处

 

地址: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丹东路西段一号 邮编:113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