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要求,经本人申请、科研处审核、相关学科校内、外专家匿名函评,最终择优确定我校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具体名单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4月28日—30日17点之前。在此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的真实性持有异议的,须实名以书面形式向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科研处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超出期限的举报,不予受理。
联系单位: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科研处
通讯地址: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丹东路西段1号
联系人:沈新瑞
联系电话:024-56863837
附件: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拟推荐名单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科研处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