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哲学社会科学人才队伍建设,繁荣发展我省哲学社会科学事业,为青年社科工作者尽快成长成材开设绿色通道,应部分青年课题负责人要求,根据省社科联通知,现对青年课题结项工作予以调整,通知如下:
一、结项时间
对青年课题每年年中、年末各受理结项一次。
二、受理对象
研究成果符合结项标准的2021年度至2023年度的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课题青年课题和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青年人才培养对象委托课题。
三、结项标准
立项课题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方可申请结项,并以此作为结项评审、评优的重要依据。
1.依据课题研究成果形成的咨询建议在省社科联《社科智库》等内刊刊发;
2.课题研究成果被省(市)委、政府以上领导同志批示肯定;
3.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青年人才培养对象委托课题研究成果在《人民日报》、《求是》杂志、《光明日报》、《中国社科报》、中文核心期刊发表1篇或在公开刊物发表2篇;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课题青年课题在公开刊物发表1篇。(学术著作按2篇论文折算,合著的须是第一作者)
课题相关成果在研究周期年度内参与省社科联组织的辽宁省社会科学学术活动年会征文并入选会议优秀成果的,参照《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等同于发表1篇公开刊物(中文核心期刊指刊发当年北京大学和南京大学核心期刊目录中所列刊物;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采纳的佐证材料是指依据课题成果发布的各类文件、实际成果图片等;公开发表的课题研究成果以“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课题”标注为认可标准)。
四、提交材料及要求
1.《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课题青年课题鉴定结项审批书》。
2.课题最终研究报告或决策咨询建议稿。
3.结项标准要求的佐证材料(论文、著作、内刊、证书、批示、证明等)。佐证材料电子版一律用WORD文档或PDF文档提交,大小不超过4M,并整理为1个文档(内容较多的可列目录)。
以上材料需提交相应的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实名、匿名各1份。一律使用A4纸印制,每份单独于左侧装订,切忌将不同材料装订在一起。
五、截止时间
3月24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沈新瑞
联系电话:13514130995
电子信箱:49328410@qq.com
科研处
2023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