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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学术活动的通知
 

高校社科联,辽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基地: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不断繁荣发展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省社科联将组织申报2023年度学术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活动内容

1.聚焦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研究阐释习近平经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等组织开展学术活动,继续推进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不断谱写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新篇章。

2.聚焦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围绕“深化国企改革”、“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辽宁精细化工产业发展”、“营商环境文化建设”等开展实现辽宁全面振兴发展新突破专题论坛。

3.聚焦辽宁红色文化和历史文化研究,围绕“三燕文化”、“劳模文化”、“长城文化”等,讲好辽宁故事,努力提升辽宁文化软实力和影响力,开展辽宁优秀传统文化系列研讨会,增强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发展信心。

4.聚焦繁荣发展我省哲学社会科学、促进学术交流、扩大辽宁文化影响力等,“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助力全面振兴新突破”为主题,开展辽宁省第十三届社会科学学术年会。

二、申报说明

1.各有关单位根据申报活动内容,创新活动主题、内容、形式,区分实现辽宁全面振兴发展新突破专题论坛、辽宁优秀传统文化系列研讨会辽宁省第十三届社会科学学术年会,认真填写申报材料。

2.省社科联根据活动规模、邀请人员社会影响力、后期宣传等指标,确定是否列入省社科学术活动和经费资助标准。2022年已经获批但未能开展活动的单位可继续组织,也可以调整主题重新组织申报。

3.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省级学会理事会负责对本单位申报活动计划进行严格审查、筛选,择优推荐省社科联。

4.省级社科类社会组织、各市社科联申报学术活动由省社科联学会部受理;其他单位申报的活动由省社科联科研部受理;对没有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领导牵头负责的原则上不予受理。

5.申报学术活动需填写《2023年度学术活动申请书》(一式2份,见附件1)、《2023年度学术活动申报汇总表》(一式1份,见附件2),报送时均附电子文档。

截止时间:3月1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沈新瑞

联系电话:56863837

科研处

2023年2月24日

附件【附件1:2023年学术活动申请书上报.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2:2023年学术活动申报汇总表上报.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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