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健全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提升技术创新能力,支撑文化和旅游行业高质量发展,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决定开展首批文化和旅游部技术创新中心(以下简称“创新中心”)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创新中心申报方向应面向文化和旅游部主管业务领域,服务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
(二)创新中心申报条件应符合《文化和旅游部技术创新中心建设运行管理工作规则(试行)》(见附件1)要求。
二、申报程序
1、具备建设技术创新中心基本条件的单位填写《文化和旅游部技术创新中心申报书》(见附件2),电子版提交学校科研处;
2、学校审核通过后,申报负责人打印申报书(附件2)一式三份提交科研处,学校盖章后上报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
3、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对收到的申报书进行审查,择优推荐不超过2个,提交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
4、依托单位可单独申报,也可联合申报。鼓励以企业为核心,联合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申报。
三、注意事项
1、原则上学校推荐项目限报1项。
2、电子版申报书(附件2)受理截止日期为2023年2月24日,逾期不予受理。
3、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史美静、15242335379。
附件:
1、文化和旅游部技术创新中心建设运行管理工作规则(试行).doc
2、文化和旅游部技术创新中心申报书.doc
科研处
2023.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