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负责人: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充分发挥重大人才工程牵引作用,以高质量人才成果引领辽宁全面振兴,根据《辽宁省“兴辽英才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拟对2019年“兴辽英才计划”项目和延期的2018年“兴辽英才计划”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和成效评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和成效评估范围
2019年“兴辽英才计划”项目和延期的2018年“兴辽英才计划”项目,包括杰出人才项目、领军人才项目、青年拔尖人才项目、高水平创新创业团队项目、辽宁特聘教授、攀登学者和教学名师。
二、结题验收和成效评估内容
(一)结题验收
结题验收以《项目任务合同书》中约定的预期研究成果和目标任务为基本依据,具体包括:
1.项目进展及主要成果。项目负责人要认真填写《“兴辽英才计划”项目结题报告》,重点阐述指标完成情况及取得的成果,包括科技成果水平、应用效果、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情况,以及科技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国内外学术交流等内容,特别是研究成果本地转化,推动辽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对项目出现超前、迟滞等情况,要详细说明原因及改进措施。
2.项目经费使用情况。项目负责人要会同科研、财务等部门及时清理账目及资产,如实编制《“兴辽英才计划”项目决算表》,确保决算数据真实、准确,资金支出合法、有效。委托其他单位共同承担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合作单位参与者应分别编制项目决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负责人汇总。对经费预算有调整的项目以及经费结余超过50%的项目,负责人应作出情况说明,对调整的原因、用途、意义、取得成果以及结余原因进行详细说明,经项目实施单位审核同意后一并提交。对无充分理由的项目不予结题。
3.项目组织管理及配套支持情况。项目实施单位要对项目组织管理、一体化实施、协同推进情况,项目经费使用情况,配套支持落实情况,项目负责人履职尽责情况进行说明。
(二)成效评估
项目实施单位要对本单位承担的人才项目实施成效进行评估,重点评估以下内容:提出和解决重大科学问题的原创能力和科学价值;技术创新与集成能力;取得的自主知识产权和重大技术突破情况;成果转化和创办科技型企业对辽宁振兴发展的贡献;教育教学教改的主要成果贡献;哲学社科领域的理论创新和实际贡献;文化艺术成果的影响力等。
三、结题验收和成效评估要求
1.项目负责人要客观、准确的填写《“兴辽英才计划”项目结题报告》《“兴辽英才计划”项目经费决算表》,提供相关成果佐证材料。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追已拨付的资助资金,5年内不得申报省级人才计划项目。
2.项目负责人自行找第三方机构对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审计公司必须有资质,审计报告有效力。
3.项目实施单位要高度重视结题验收工作,对项目负责人的结题验收材料进行审核把关;组织专家学者对项目实施情况及主要成果进行验收;对项目组织管理及配套支持情况进行说明。综合上述情况,对项目实施成效进行总结评估,撰 写项目执行情况及成效评估报告。
4.结题报告、成果佐证材料、成果汇总表的相关数据要求保持一致。
四、上报材料
1.“兴辽英才计划”项目结题报告(Word版)、佐证材料(Pdf版);
2.“兴辽英才计划”项目经费决算表(Excel版);
3.“兴辽英才计划”项目成果汇总表(Excel版);
4.成效评估报告(Word版);
5.第三方审计报告(Pdf版);
所有上报材料均为电子版,无需纸质材料。
五、截止时间
1月31日:特聘教授、攀登学者
2月17日:青年拔尖人才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金山
联系电话:15941323301
电子邮箱:331663219@qq.com
科研处
2023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