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服务地方工作评优奖励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辽石化大〔2020〕85号)文件,由单位和个人申报,各学院严格考核评审、推荐排名,经服务地方办公室审核,再由服务地方工作优秀奖评审委员会最终评审,评选优秀组织奖1个,优秀个人一等奖2名,优秀个人二等奖1名,优秀个人三等奖5名。
公示时间为3天,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22年12月8日17点前以电话、电子邮件、亲访等方式向服务地方工作优秀奖评审委员会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电子邮件应署真实姓名。
联系人:代玉杰
联系电话:15040818972
服务地方工作优秀奖评审委员会
2022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