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充分调动我校教师服务地方的积极性,发挥高校服务社会的职能,持续深入推进我校教授博士服务地方工作,积极引导和激励广大教授博士深入企业,加强校企间全面深度合作,创新工作路径,全面提升我校教师服务地方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加速我校科技成果转化,经学校校长办公会同意,按照《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服务地方工作评优奖励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文件要求,我校决定开展2022年度服务地方工作评优奖励活动。现将有关申报程序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2021—2022年参与服务地方的单位和个人,符合申报条件的学院须按照要求做好本单位的申报工作。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组织奖评选条件
1、学院认真贯彻学校服务地方工作要求,有专人负责,积极动员组织开展服务地方工作;
2、学院积极帮助教师联系入驻企(事)业单位,走访企业,服务地方工作取得较好成绩;
3、学院服务地方教师入驻期间考核全部合格,且有老师获得学校服务地方优秀个人奖。
(二)优秀个人奖评选条件
教师积极主动报名参加服务地方工作,在开展服务地方工作期间,工作表现突出,按时报送总结,终期考核“优秀”。
1、优秀个人一等奖:与服务地方入驻单位签订横向合同,到校经费50万元及以上;
2、优秀个人二等奖:与服务地方入驻单位签订横向合同,到校经费30万元及以上;
3、优秀个人三等奖:与服务地方入驻单位签订横向合同,到校经费5万元及以上。
三、凡申报服务地方工作优秀奖的单位和个人,须登录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科研管理系统(https://kygl.lnpu.edu.cn/Login.aspx),进入到服务地方模块,填写左侧列表中的“服务地方评优”模块,填写过程中需要上传PDF附件,附件包括:
1、能体现自己服务地方主要业绩的证明材料(PDF格式)。
2、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服务地方工作优秀组织奖和优秀个人奖申报表,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PDF。
以上材料,需手写签字盖章完整。获得企业认可的佐证材料,需要企业单位法人给出意见(手写),并盖章。所有材料的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至科研处316室。
四、凡申报服务地方工作优秀奖的单位和个人,由申报单位统一汇总,并列出推荐名单排序,纸质版报服务地方办公室。
五、服务地方工作优秀奖评审委员会将按照评选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拟推荐的优秀单位及个人人选,在校园网公示。
六、在线填报和纸质材料上报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2日下班前。
七、对获得2022年度服务工作的优秀单位和优秀个人,学校将进行表彰。
联系人:代玉杰
联系电话:56860749
服务地方办公室
2022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