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度辽宁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2023年度辽宁省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2023年度辽宁省科学事业公益研究基金(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经本人申请、学院匿名推荐、相关学科校外专家匿名评审、校学术委员会专家匿名评审,最终择优确定我校2023年度辽宁省面上项目、博士科研启动基金计划项目、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科学事业公益研究基金(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具体名单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11月13日—15日17点之前。在此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的真实性持有异议的,须实名以书面形式向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科研处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超出期限的举报,不予受理。
联系单位: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科研处
通讯地址: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丹东路西段1号
联系人:海军
联系电话:13042637490
附件:2023年度辽宁省面上项目、博士科研启动基金计划项目、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科学事业公益研究基金(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拟推荐名单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科研处
2022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