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切实做好我校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工作,深挖潜力,着重提高我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数量和质量,规范申报组织工作的责任和程序,尽早启动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动员与组织工作,要将此项工作作为各学院科研工作的重中之重,学院院长作为第一责任人,科研院长作为具体负责人。
2.各学院要引导和鼓励具有申报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进行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人。
3.申请教师在申请书撰写过程中要注意结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各科学部优先发展领域及主要研究方向和2022年科学基金改革举措及注意事项等内容,凝练特色、突出创新、规范撰写,提高撰写质量。
二、时间安排及要求
1.2022年10月:启动学校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工作
(1)10月下旬,召开学校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动员会暨培训大会,启动全校2023年申报工作,部署申报工作具体安排。
(2)学院要梳理教师基本情况,召开全体教师申报动员会,落实申报人员、数量及申报选题,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邀请相关专家进行选题指导。
(3)学院要制定2023年度项目申报工作详细计划,包括启动申报动员工作的具体安排,申报流程的时间节点以及聘请校内、外专家评审等。11月11日前,上报申报详细计划。
2.2022年11—12月中旬:申请人完成申请书初稿
申请人要确定选题、完成初稿。12月9日前,学院上报申报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选题汇总表。
3.2022年12月:各学院开展论证,完成一次修改稿
学院应根据学科情况,邀请校内专家(国家自然基金获得者或参加过自然基金项目评审)至少组织一次课题申报论证会,每次组织论证会之前需上报科研处,届时科研处将参加各学院组织的论证会。申请人根据论证及专家意见修改凝练申请书,完成一次修改稿。12月23日前,学院上报论证会相关材料。
4.2022年12月—2023年1月:学院邀请校外知名学科专家指导(评审),完成二次修改稿
学院邀请相关学科领域校外基金会评专家对项目申请书进行指导(评审),提出修改意见,申请人根据指导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完成二次修改稿。1月13日前,学院上报校外专家指导情况材料。
5.2023年1—2月:学校邀请校外基金会评专家指导(评审),完成三次修改稿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发布2023年项目指南后,学校将于1月下旬举办项目申报培训会,同时学校将根据学院上报的校外专家名单邀请相关学科校外基金会评专家对申请书进行评审指导并反馈评审意见,申请人根据评审意见对申请书进行深入修改完善,完成三次修改稿。1月13日前,学院上报《2022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专家信息表》。
6.2023年2月:申请人进一步凝练申请书,撰写2023版申请书
申请人需进一步凝练申请书,注意排版格式、语句表达等仔细推敲,反复修改,力求申请书尽善尽美、精益求精。
7.2023年2—3月:学校形式审查,报送基金委
3月1日,学校举办申请书形式审查及项目资金管理培训会;2—10日,申请人提交纸质申请书到科研处进行形式审查;11—14日,申请人系统提交申请书,上报本人签字的纸质自查表;15—17日,学校汇总上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
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时间安排
时间 | 工作内容 | 相关人员 | 提交材料 |
2022年10月 | 召开申报动员会暨培训会 | 科研处、科研院长、申请教师 | 11月11日上报2023年度项目申报工作详细计划 |
2022年11—12月中旬 | 选题论证,撰写申请书初稿 | 学院领导、申请教师 | 12月9日上报选题汇总表 |
2022年12月 | 校内专家论证与指导,完成一次修改稿 | 学院领导、校内专家、申请教师 | 12月23日上报论证会材料 |
2022年12月—2023年1月 | 学院邀请校外专家指导,完成二次修改稿 | 学院领导、校外专家、科研处、申请教师 | 1月13日上报学院聘请校外专家指导情况材料 |
2023年1—2月 | 学校邀请校外会评专家指导,完成三次修改稿 | 科研处、校外专家、申请教师 | 1月13日上报《2022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评审专家信息表》 |
2023年2—3月 | 在线撰写、完善新版申请书,完成一次形式审查 | 科研处、申请教师 | 2-10日上报新版申请书 |
2023年3月 11—14日 | 对形式审查结果进行整改,完成二次形式审查 | 科研处、申请教师 | 系统提交申请书,上报本人签字的纸质自查表 |
2023年3月 15—17日 | 打印全校申报项目清单、制作公文、盖章、报送材料 | 科研处 | 终稿上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 |
三、有关说明
1.各学院提供能够证明本学院召开课题申报论证会的相关证明材料;
2.各学院、申请教师负责形式审查自查工作,并列明形式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3.科研处负责申请书形式审查终审、在线审核、公文制作、清单打印、纸质材料盖章、报送等工作;
4.申请书暂用2022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待基金委发布正式申报通知后启用2023版申请书;
5.待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东北地区网点会召开后,科研处汇总、整理会议材料并会同计划财务处召开我校2023年度新版申请书填写培训与交流会,会议时间另行通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海军
联系电话:13042637490
科研处
2022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