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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辽宁省科学事业公益研究基金(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为支持引导我省科研人员开展软科学研究,更好地服务辽宁经济社会发展省科技厅决定开展2023年度辽宁省科学事业公益研究基金(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申请人通过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http://218.60.151.64)进行申报,登录后进入计划项目管理系统项目申报模块,点击新增项目菜单,在计划类别中选择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公益基金软科学研究计划(A类、B类)或软科学研究计划(C类)。省科技厅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二、申报时间

申请人完成网上申报材料填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31日。

三、有关要求

1.项目须符合2023年省科学事业公益研究基金(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2.项目申报单位、项目参与单位以及项目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3.申报单位同一个项目只能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通过变换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4.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1年,起始时间原则上应在202311日至立项文件印发之日期间内,具体以签订的任务合同书为准。

5.A类、B类项目按照指南明确额度,编制并上传经费预算说明。C类项目按照《省财政厅等18部门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辽财教〔2022142号)关于扩大经费包干制实施范围的有关要求,按照指南明确额度实行经费包干制。

6.项目申请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等方面负责。

7.5

、联系方式

联系人:海军

联系电话:13042637490


科研处

2022年10月18日

附件【附件:2023年省科学事业公益研究基金(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指南.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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