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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项目设备购置需求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合理科学设备购置,避免造成资金与设备购置浪费,现面向各单位开展设备购置需求统计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有设备购置需求的教学单位及部门

二、填报要求及相关程序事宜

1.各单位需结合自身设备条件和未来发展需求,在前期论证的基础上,填报石油化工智能制造创新实践教学中心(表1)、石油化工双碳研究中心(表2)、中央支持地方共建(表3)和省一流学科2023年建设学科(表4,限石油化工学院填报)等四类项目设备购置需求统计表;

2.各单位在统筹各项目类别设备购置需求后,需组织对设备购置的必要性和合理性等进行充分论证,并对设备购置优先级进行排序,并形成相关论证材料(论证材料格式及要求另行通知);

3.各单位在填报设备购置需求统计表时,需要确定所属项目类别,在“教学项目”“科研项目”“学科建设”“其他”中四选一,各学院论证通过后,按照项目类别分别报送相关部门,具体分工如下:

1)“教学项目”提交教务处并由教务处组织开展学校层面的论证工作;

2)“科研项目”提交科研处并由科研处组织开展学校层面的论证工作;

3)“学科建设”提交发展规划处并由发展规划处组织开展学校层面的论证工作;

4)表3中的“其他”项目提交财务处,表1、2、4中的“其他”项目提交发展规划处,并由财务处和发展规划处分别组织论证工作。

4.项目计划执行年度2022、2023、2024。

5.切忌同一个项目在不同需求中重复申报,切忌同一设备在不同项目中重复申报。

三、填报及审核时间安排

1、10月14日前,各二级单位完成项目设备购置需求的论证工作,填写需求统计表、撰写论证材料,完成学院内的项目论证工作;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各部门联系人OA邮箱,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报送相关部门。

2、10月20日前,相关职能部门对各二级单位提交材料组织论证。

3、10月21日前,各职能部门将论证材料及设备购置需求统计表报送发展规划处。

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科研处:赵瑜    联系电话:56860756

财务处:郎凤荣  联系电话:56860799

教务处:王婵    联系电话:56861859

发展规划处:陈帅 联系电话:56860718



附件:

1.《石油化工智能制造创新实践教学中心项目设备购置需求统计表》

2.《石油化工双碳研究中心项目设备购置需求统计表》

3.《中央支持地方共建项目设备购置需求统计表》

4.《省一流学科2023年建设学科项目设备购置需求统计表》


发展规划处

2022年10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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