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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辽宁省教育厅高校基本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不断推进高校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与辽宁产业融合发展,进一步提升高校科研创新能力,助力辽宁企业转型升级,加快构建“一圈一带两区”区域发展格局、继续做好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全力建设“数字辽宁、智造强省”。开展2022年度高校基本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基本科研项目坚持“目标导向、创新引领、分类支持、突出成效、服务辽宁”的原则。

一、项目类别及申报条件

2022年度高校基本科研项目分为:重点攻关项目、服务地方项目(揭榜挂帅)、面上项目和青年项目。

重点攻关项目:1.依托我省高校学科范围广、科研资源充足等方面优势,努力攻克新材料、精细化工、高端装备制造、绿色建筑、智能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食品安全、生态安全、航空航天材料及零部件制造、储能装置、半导体芯片制造设备和工业基础软件等领域“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实现关键核心技术自主控制。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一定的学术造诣,并在“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有一定经验,项目团队成员梯队结构合理,通过科研团队的带动,形成独特优势;项目应依托教育厅级及以上科研平台。

服务地方项目(揭榜挂帅):1.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对高校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的引导作用,加强校际、校所、校企、校地合作,在广泛征集省内主导产业创新需求的基础上,通过实行“揭榜挂帅”、“赛马”等制度,开展有组织科研攻关,引领辽宁传统产业升级、战略新兴产业发展,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创新支撑。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实质性企业合作基础,项目依托单位应聚焦制约企业发展的技术瓶颈,组织项目负责人与企业签订技术合同,切实解决企业需求。

面上项目:1.支持高校多学科交叉的基础性、战略性研究,聚焦重大、重点问题开展自由探索,提出更多原创理论,做出更多原创发现,实现前瞻性基础研究、引领性原创成果重大突破。2.项目负责人要勇于探索、大胆创新,不断提升科研创新水平,可根据需要,自主组建科研团队。

青年项目:1.鼓励具有发展潜力的高校青年科研人员“敢打敢拼”,依托科研项目,瞄准世界科技前沿,开展数学、物理、化学等基础研究学科以及脑科学、生命科学、哲学、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考古学、艺术史等领域创新性研究。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一定科研学术潜力,要勇做走在时代前列的创新者、开拓者和奉献者,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讲师及以下职称申报。我校青年项目限项8项,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集中遴选。

二、具体要求

1.同一负责人只能牵头申报1项本年度省教育厅科研项目,项目组成员不得参加超过3个在研项目(项目组成员以申请书为准),项目组成员中一般应吸纳3名以上在校本科生或研究生。

2.已获得国家和省市等有关部门立项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已经获批辽宁省教育厅科研立项(不含校际合作项目)尚未结题的负责人不得申报。

3.项目研究周期为2-3年(起始时间为9月20日),未按时完成的项目,经学校学术委员会研究后,给予撤项处理,并按相关规定收回剩余科研经费,同时该项目负责人自撤项年度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此类课题。

4.有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学术不端行为及违背科研伦理道德的项目负责人不得进行申报。

5.各高校要重视科研人员培养,夯实科研梯队,大力培养青年科研骨干,有条件的学院应在项目中积极吸纳青年科研人员。

6.申请人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对有意识形态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

7.项目申报时要充分考虑到结题标准,并在《申请·评审书》“预期成果提供形式”栏目中予以体现。发表学术论文须注明辽宁省教育厅高等学校基本科研项目及项目编号;

8.本次项目申报经费预算全部为自筹,待结题后,学校组织相关学科专家进行评估,对学校学科建设和教学评估等有贡献的给予一定的后奖补

9.思想政治教育、教育教学及党建等研究方向不在本次申报范围

10.如果实际申报项目类别和数量与拟立项计划出现偏差,学校将相应调整立项类别和数量。

拟立项计划

序号

项目类别

科类

立项数

经费

(万元)/项

经费

(万元)

1

重点攻关项目

理工

6

10

60

2

服务地方项目揭榜挂帅

理工

6

5

30

3

面上项目

理工

31

3

93

人文

8

1.5

12


合计


51


195

时间要求

8月19日9:00—12:00集中接收材料。

、上报材料

1.重点攻关项目:《辽宁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申请·评审书》电子版,无依托教育厅级及以上科研平台的项目不符合申报条件,无申报资格;

2.服务地方项目(揭榜挂帅):《辽宁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申请·评审书》以及申请人前期与企业合作的证明材料电子版;

3.面上项目:《辽宁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申请·评审书》《辽宁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评审书》电子版;

4.青年项目:《辽宁省教育厅高等学校基本科研项目(青年项目)申报书》电子版;

以上材料电子版要求Word(匿名)和Pdf(实名)各一份,电子版命名:学院+姓名+手机号统一发送指定邮箱

5.《学术承诺书》纸质版一份及电子版扫描件


联系人:海军

联系电话:13042637490

电子邮箱:2471985532@qq.com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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