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机构设置|科技政策|科研简报|绩效考核|基金专栏|科研平台|资料查询|科技成果|办事指南|下载中心|学校首页
首页内容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首页内容>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做好2022年度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课题结项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度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课题管理工作的通知》(辽社科联发〔2021〕29号)有关要求,省社科联现组织开展2022年度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课题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2022年度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课题立项课题;经省社科联批准同意延期结项的往届立项课题。

二、结项标准

辽宁经济社会发展立项课题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方可申请结项,并以此作为结项评审、评优的重要依据。

1.依据课题研究成果形成的咨询建议在省社科联《社科智库》等内刊刊发;

2.课题研究成果被省(市)委、政府领导以上同志批示肯定;

3.基地课题研究成果被省(市)委、政府领导以上同志批示肯定或被有关部门采纳(有关部门指厅局级以上职能部门);基础研究类基地的课题研究成果在《人民日报》、《求是》杂志、《光明日报》、《中国社科报》、中文核心期刊发表1篇;省级社科类社会组织中的研究基地和各市社科联承担的课题研究成果参与省社科联组织的辽宁省社会科学学术活动年会征文并入选会议优秀成果或市级以上奖项。基地课题研究周期内不能达到结项标准的,该基地原则上不能申报或推荐下一年度课题。

4.一般课题研究成果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以上刊物发表1篇或在公开刊物发表2篇;无资助课题研究成果在公开刊物发表1篇。课题研究成果出版著作的,等同于发表公开刊物。(中文核心期刊指刊发当年北京大学和南京大学核心期刊目录中所列刊物;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采纳的佐证材料是指依据课题成果发布的各类文件、实际成果图片等)。

课题相关成果在研究周期年度内被评为省社科联组织的辽宁省社会科学学术活动年会征文入选会议优秀成果的,参照《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等同于发表1篇公开刊物。

三、成果发表、出版要求

课题成果在公开发表、出版或内部呈送时,均应在显著位置注明“省社科联2022年度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课题研究成果”字样并附课题编号。

四、截止时间

2022年9月20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五、提交材料

1.审查合格并盖章的《2022年度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课题鉴定结项审批书》(附件1),以下简称《结项审批书》;

2.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课题最终研究成果排版打印格式(附件2);

3.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课题决策咨询建议排版打印格式(3000字以内,附件3);

4.结项标准要求的佐证材料(论文、著作、内刊、证书、批示、证明等)。佐证材料电子版一律用WORD文档或PDF文档提交,大小不超过4M,并整理为1个文档(内容较多的可列目录)。

以上材料需提交相应的电子版和纸质版。

电子版:

1.《2022年度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课题结项汇总表》(附件4)实名1份;

2.实名和匿名各1份:《结项审批书》、最终研究成果、决策咨询建议、佐证材料。

纸质版:

实名各1份:《结项审批书》、最终研究成果、决策咨询建议、佐证材料。一律使用A4纸印制,每份单独于左侧装订,切忌将不同材料装订在一起。

课题研究原则上不允许延期结项,如特殊原因需要延期,只允许延期1年,并填写《2022年度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课题延期结项申请表》(附件5),经申报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核实后盖章,报送省社科联科研部。不提交《2022年度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课题延期结项申请表》的,将予以撤项处理,且取消课题负责人3年之内申报省社科联课题的资格。

六、相关要求

省社科联组织学科评审专家组对课题研究成果进行结项评审,分别确定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次。如未按期完成的资助课题,且没有经省社科联批准延期完成的将追回拨付的资助经费。

联系人:海军

联系电话:13042637490

科研处

2022年9月15

附件【附件1-5.rar已下载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科研处

 

地址: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丹东路西段一号 邮编:113001